
我国股票市场设有日内10%的涨跌幅限度,投资者通常将涨停解读为市场对该股的乐观预期。犯法分子利用投资者“追涨”的生理,报答造作“涨停板”,吸引投资者跟风买入推高股价,一旦把持者获利出逃,股价就会失去支持,甚至出现持续暴跌,使追高买入的中幼投资者成为“接盘侠”。
我们以唐某某为例,来看看涨停板把持者的手法。他在三个买卖日内即实现把持“X”的“建仓-拉抬-出货”全流程,犯法获利3634万元。
2015年3月23日,唐某某买入“X”214万股,成交金额4144万元,成交均价19.37元,实现建仓。第二天,唐某某从上午10:42起头,以18.91元至涨停价21.32元的价值和100倍于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报总量,在短短31分钟内将“X”股价拉至涨停,上涨幅度达12.7%。中午收盘前“X”短暂打开涨停,唐某某又以涨停价和超过卖盘55倍的申买量,5分钟内将股价再次推至涨停。下午开盘后,唐某某持续以涨停价申报买入2796万股,形成巨量堆单将股价封死在涨停板上。

图1 3月24日拉抬“X”股价至涨停并封涨停板
3月25日开盘集中竞价期间,唐某某以23.45元的价值(高于前收盘价9.77%)申报买入700万股,靠近同期市场申报买入量一半,并在9时19分48秒前全数撤单。依照买卖规定,9时20分后将不能撤单,显然唐某某的主张不是真实成交,而在于误导其他不知情的投资者以为买盘澎湃而跟进抢筹,推升开盘价值。居然,当日“X”以22.8元价值开盘,涨幅6.94%。唐某某达到主张,开盘后即反向出货,陆续以22.8元至21.24元价值卖出前期持股,25日“X”价值一路振荡下行,以21.21元收盘?淌备耐蹲收呱轮荒芡芭獭毙颂,而唐某某早已赚得盆满钵满。

图2 3月25日“X”股价分时走势
活跃在涨停板上的把持者和正常投资者的买卖行为有显著的区别,他们在成功拉升股价后随即反向卖出,或者大量撤单以预防真实成交,反映出他们的意图在诱骗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,而没有真实投资主张。这种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七十七条不容单独或者通过合谋,集中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陆续买卖,或者以其他伎俩把持证券买卖价值或者证券买卖量的划定,组成《证券法》第二百零三条把持市场的情景,当然难以逃脱证监会的法眼,2014年和2015年唐某某因把持市场先后被证监会两次行政处罚,为躲避监管,唐某某转战香港,通过沪港通持续把持A股股票,“魔高一尺、路高一丈”,2017年证监会再次将唐某某等人绳之以法,前后共开出12亿元罚单。
唐某某的行为通知我们,涨停板不定“喜大普奔”,也可能深埋圈套。投资者对于价值非理性变动的股票,不要盲目追涨,要全面调查公司的经交易绩、发展远景,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同业业情况,注沉公司内涵价值是否产生变动。若是没有这些“根基面”的支持,股价忽然涨停,其中恐有蹊跷。一旦落入违法者设下的“陷阱”,将遭逢严沉损失。如果投资者幼明被唐某某的把持行为误导,因前一天涨停没有买到,不由得于3月25日以22.8元的开盘价买入100万元的“X”,则当日浮亏就将近7万元。因而,投资者该当设置并对峙价值投资的理想。躲避损失的一个沉要步骤就是不盲目追涨,不参加市场过度恶炒,形成优良的投资习惯,妥善治理和防控投资风险。